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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法律援助工作概况
2005-04-23 15:44:03

     石家庄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8年9月28日,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2人,其中,有律师资格的5人。是河北省首家市级“四有”(有编制、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政府经费保障)法律援助机构。2003年底,全市23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由政府批准的有编制的法律援助机构,市法援中心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由成立之初的5万元,增加到40万元,还投资30余万元建起了高标准的当事人来访休息室、律师接待室,现代化办公设施配套齐全,为当事人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咨询求助环境。6年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访55000余人次,通过各种形式提供法律咨询15.6万余人次,调解纠纷7500余起,提供上门服务630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0余件,减免法律服务费用2200余万元,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达180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连心桥”,维护社会稳定的“减震器”。他们的工作得到了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2002年被司法部、全国残联授予“全国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3年,被省、市有关单位授予“河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河北省优秀妇女维权岗”、“河北省残疾人维权示范岗”、“石家庄市助残先进单位”、“石家庄市文明岗台”等荣誉称号。2004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目前,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呈现出各级党委重视、政府主导作用逐步到位、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法律援助的良好局面。
     一是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活动。2002年12月至03年4月底,石家庄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5支队伍共11.3万人联合作战,开展了“为被恶意拖欠、克扣工资的打工者提供法律援助”专项活动。活动中,共为打工者讨回工资16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打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二是为打工者编织全国法律援助协作网。针对打工者异地讨工钱难的问题,石家庄市法律援助中心于2003年8月18日—20日,发起并组织召开了由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等全国32个城市参加的“法律援助协作会议”,会上签署了《为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城际间协作协议》。该协议的签署为打工人员编织起全国法律援助协作网。会议后,各协作城市之间积极履行《协作协议》,联手为打工人员讨工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通过办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使受援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几年来,仅中心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就达400余件。
     四是发挥12348作用,提供便民服务。为整合司法行政职能,2002年6月,市政府批转了《石家庄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职能由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行使,专用电话要统一作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求助电话,实行咨询、接访、求助、指派一条龙服务。6年多来,全市“12348”共接咨询电话65000余个,许多群众反映,现在方便多了,有了问题打个电话就能解开心中的疙瘩。
     五是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实行上门服务。该中心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及驻省会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等7所大中专院校法律系教师、高年级学生和社会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共3000余人与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弱者“结对子”,义务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生产、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指导他们自觉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社区一位贫困大娘在接受省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说,俺没钱没文化,又不懂法律,以前光怕别人欺负。现在好了,有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和俺结了对子,有他们的帮助,今后俺谁也不怕了。为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石家庄市法律援助中心将法律援助组织延伸到基层。全市277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5000多个调委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这些联络员既可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又可以将本村出现的纠纷及时上报本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县(市、区)法援中心便指派律师上门服务。有的农民反映:原来申请法律援助还得跑到县城,可如今在家里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还是党和政府好。为整和社会资源,增加法律援助覆盖面,他们在团市委、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市老龄委、市老区建设促进会等社会团体设立了“青少年、职工、残疾人、妇女、老年人、老区、军人(军属)、外来人口”等8个具有行业特点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市总工会、市妇联还成立了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和妇女法律援助律师团,为维护职工和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六是公开承诺,服务到位。石家庄市法律援助中心向社会公开承诺:凡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一律提供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等,并公布监督电话。为保证承诺落到实处,他们一方面在中心内部实行责任追究制,教育工作人员要牢记为民宗旨,切实为民服务,一方面与机关监察室联手搞好监督检查。几年来,他们没有接到一起因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没有提供法律援助的举报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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